•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1:49:40 股吧网页版
拉芳家化: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6 - 01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30,000 万元

投资种类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
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风险

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结构性存款、大额
存单等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 30,000 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 1 年)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由财务部提出申请,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财务部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理财产品的分析以及提出的申请,审慎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决定投资额度和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尽管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风险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且公司每笔具体理财事项由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不仅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还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