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1:51:20 股吧网页版
拉芳家化:2025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w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6]25015280015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6]25015280015号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芳家化”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拉芳家化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拉芳家化,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

1. 事项描述

如附注“三、(二十二)固定资产、(二十三)在建工程”及“五、(十一)固定资产、(十二)在建工程”所述,拉芳家化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202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合计为3.69亿元。由于确定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涉及管理层判断,且其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拉芳家化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我们实施了如下程序:
(1)了解并测试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完整性、存在性和准确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工程项目进度监理报告,评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3)检查本期新增的工程成本,核对工程承包合同、结算文件、进度款支付申请书、发票和付款凭证等,检查在建工程入账金额是否准确;检查本期新增的固定资产,核对合同和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4)对主要工程、设备供应商实施独立函证程序;

(5)实地查看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实施监盘程序,检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状况及使用情况等,了解在建工程是否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6)重新计算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计提金额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检查累计折旧金额计提的准确性;

(7)评估管理层对其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的财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二)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如附注“三、(三十二)收入”及“五、(三十五)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拉芳家化2025年度合并营业收入8.18亿元。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存在可能操纵收入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拉芳家化收入确认事项,我们实施了如下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向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查阅销售合同、订单,了解和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

(3)获取公司与主要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对合同关键条款进行查阅,核实公司实际执行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情况一致;

(4)选取样本向客户函证应收账款余额和当期销售额;

(5)结合收入类型对营业收入、成本以及毛利情况实施分析性复核,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有异常波动的情况;

(6)执行销售收入的截止性测试,检查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7)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等,确认主要客户与公司及主要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8)获取公司电商平台号导出的电子对账单,与公司账面收入记录金额核对,核实收入记录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9)对公司电商销售执行数据分析,就单次消费金额、交易时段集中度、交易地域集中度等进行分析;

(10)对电商业务抽取具体订单,核实其收入真实性,检查物流轨迹与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