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新爱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各项内容,确认其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2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6,810,818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740,516股后,实际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423,070,3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11,422,898.1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5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回购公司股份3,740,516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30,005,272.40元(不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3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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