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徕木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64,814,81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0,000.00 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209.2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8,790.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2-2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93.27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5 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6,243.42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51,336.69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4,979.65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7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209.22
二、募集资金净额 68,790.78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45,093.27
本年度使用金额 6,243.42
暂时补流金额 3,873.58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399.14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4,979.6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 2022 年起对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
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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