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15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20 年 7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21 年 4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2025 年 11 月 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中国·泉州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
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日常实施工作,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
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股票交易价格。
第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
情人员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坚决杜绝内幕交易。
第六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
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为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所知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但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正式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30%;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
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二)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如有)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1、公司股权结构或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