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含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延续监督)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程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
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
华。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9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万元。中兴华所在专业技术服务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兴华
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同意选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3.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正式聘任中
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履
职后,对续聘中兴华所的相关文件及背景进行了审阅,认可该聘任决定及程序,并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持续履行监督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审计委员会在 2024 年度审计期间,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执业准则,对天健所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重要审计判断、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持续监督与沟通。委员会督促其勤勉尽责,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天健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对中兴华所执行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以下监督职责:
1.资质审查与选聘建议:在选聘前,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并据此提出选聘建议。
2.审前沟通:2026 年 1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所项目负责人及注册
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范围、重点、时间安排、人员配置及独立性保持措施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
3.审计过程督导:在审计期间,委员会关注审计进展,确保中兴华所能够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工作,并对收入确认、成本费用、资产减值、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保持职业怀疑,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
4.初审意见沟通:2026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所就审计初步情
况、关键审计事项、重要审计调整及总体审计结论等进行了深入沟通。
5.最终报告审议: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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