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作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中兴华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所资质等方面有效,履职保持良好的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兴华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
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尊农、乔久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
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中兴华所 2024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总额为 20.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5.4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32 亿元。2024 年度,中兴华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
户 169 家,审计收费总额 2.2 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军先生,2009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 6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华贵先生,2004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5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睿先生,2019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 3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先生,2009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 1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4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
纪律处分 6 人次。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兴华所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项目组在执业过程中遇到意见分歧,根据分歧解决情况,由项目负责人按照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总部项目评审小组、技术总部、分管所领导的顺序,依次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协调决定。中兴华所明确规定,在意见分歧得到解决之前,不得出具相关业务报告。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复核并评价项目组是否已就意见分歧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是否得到执行。项目组应就分歧事项、处理过程和
最终结论形成工作底稿记录。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不直接参与项目且不在项目中承担签字责任的合伙人或其他类似职位的人员,且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充足的时间和权威性,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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