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5 15:32:21 股吧网页版
镇海股份: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6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镇海股份”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通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5,802,88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 15.49 元/股(含)。

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可能发生变更。
意向受让方如符合本方案征集条件,应在本次公开征集有效期限内(即 2026
年 5 月 6 日至 2026 年 6 月 2 日),向舜通集团提交全套受让申请材料。最晚递交期
限为 2026 年 6 月 2 日 17:00。

在本次公开征集所规定的期限内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后,所签订相关协议仍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后方能生效,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以及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舜通集团发来的《关于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
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获得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审核通过的通知》,经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审核,同意舜通集团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共 35,802,881 股。现将舜通集团本次拟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背景

舜通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0,279,8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8%,为公司控
股股东;舜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建集团”或“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0,3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4%;两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0,639,8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2%。

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舜通集团的通知,为优化资源配置、助推上
市公司转型升级,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6 号)(以下简称“第 36 号令”)等有关规定,舜通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5,802,88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转让完成后,舜通集团及舜建集团合计持
有公司 14,836,95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转让方最近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舜通集团直接持有镇海股份 40,279,836 股股份,占镇
海股份总股本的 16.88%,舜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舜建集团直接持有镇海股份10,360,000 股股份,占镇海股份总股本的 4.34%。舜通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镇海股份 50,639,836 股股份,占镇海股份总股本的 21.22%,为镇海股份的控股股东。镇海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三)本次转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及性质

舜通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直接持有的镇海股份35,802,881 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镇海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 15%,该部分股份性质为非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舜通集团仍持有镇海股份 4,476,955 股股份,占镇海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 1.88%;舜通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镇海股份 14,836,955 股股份,占镇海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 6.22%。转让完成后,镇海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可能发生变更。

(四)股份转让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国有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