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李征宇)
本人作为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征宇,男,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硕士,中共党员。曾 任卡特彼勒公司全球矿业设备再制造总经理、再制造亚太区总经理,卡哥特科工 业集团Macgregor公司副总裁、中国区总裁,北京慧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盈德气体集团集团CEO、高级顾问,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新能源公司 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银轮股份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 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 5%或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 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董事会召开次数 四次 2024 年股东大 二次
会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2024年度,本人亲自出席四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方面,本人亲自出席二次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在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4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并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召开 应参加会议 委托出席
专门委员会类别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2 0
战略委员会 2 2 2 0
审计委员会 4 4 4 0
提名委员会 2 2 2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1 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和经营管理层等了解公司情况,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对于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进行研究,并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出建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并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阅,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制度要求,积极参与了委员会的会议,并就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等事项进行审阅,认真履行委员职责。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并审核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监高人员薪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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