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李征宇)
本人作为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征宇,男,1967年2月出生。曾任卡特彼勒公司全球矿业设备再制造总经理、再制造亚太区总经理,卡哥特科工业集团Macgregor公司副总裁、中国区总裁,北京慧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盈德气体集团集团CEO、高级顾问,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新能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银轮股份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任期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终止。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或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董事会召开次数 5 次 2025 年股东会 2 次
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5 0 0 否 1
2025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五次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方面,本人亲自出席一次 公司股东会。
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5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 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并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召开 应参加会议 委托出席
专门委员会类别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2 0
战略委员会 2 2 2 0
审计委员会 4 4 4 0
提名委员会 3 3 3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1 0
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主动向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经营管理层了解 企业整体运营情况,定期听取相关人员工作汇报;针对需由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 大事项,均提前对公司说明内容及配套资料开展细致核查。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 期间,本人深入研究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与重大投资相关事宜,并结合企业经营实 际,为公司实现持续稳健、高质量健康发展提出专业建议。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期间,持续监督督导公司审计工作开展,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执行 情况、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重要事项,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应的职责与义务。
参与专项会议研讨,严谨审核公司拟任人选相关材料,依规尽责履行委员本职工作。担任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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