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唐松)
本人作为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唐松,男,1980年12月出生。曾任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及金融学院合作研 究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合作研究员,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现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石 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或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受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 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董事会召开次数 5 次 2025 年股东会 2 次
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2025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五次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方面,本人亲自出席二次公司股东会。
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5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并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召开 应参加会议 委托出席
专门委员会类别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2 0
审计委员会 4 4 4 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不定期进行实地考察和沟通交流,保证及时了解公司动态。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会计专业特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履行好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融资计划等诸多事项,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本人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开展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工作。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相关信息,切实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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