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王慧)
本人作为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慧,女,1969年12月出生。曾任美国伯明翰阿拉巴马大学(UAB)医学院及药理与毒理系癌症药理学中心实验室讲师、助理教授、副主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营养科学研究所研究组长、研究员、所长专项助理、食品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科学院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数字医学研究院执行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单细胞组学与疾病研究中心中方主任,上海市黄浦区侨联主席,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侨联主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健康科普专家,中国营养科学界首席专家,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微生物分委会主任委员,上海市毒理学会理事长,上海市大数据社会应用研究会数字健康专委会主任委员,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膳食营养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Elsevier 高被引学者,科技部重点专项首席科学家。
2025 年 12 月 1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当选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或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受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自本人开始履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自本人开始履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自本人开始履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期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自本人开始履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紧盯公司与中小投资者的互动沟通成效,督促公司主动回应、妥善解答中小股东重点关注的各类问题,提升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频次与质量。同时从严督导公司以高标准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全程严格符合监管法规与制度要求,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法定知情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各项合法正当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自本人开始履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针对独立董事履职设定的各项规范与要求,通过现场履职、实地调研等方
式,在公司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全面摸清公司经营实际状况,跟进重大经营事项的推进进度,持续关注公司运营核心情况。履职过程中,本人主动与管理层开展当面沟通研讨,精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动态,密切关注宏观环境、行业周期变化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各类影响。同时立足自身专业积累与实务经验,对公司发展运营提出务实可行的建议,脚踏实地履职尽责。本人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相关独立董事履职法律法规要求。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自本人开始履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自本人开始任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未发生需重点关注相关事项。本人履职以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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