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蔡伟飞)
本人作为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蔡伟飞,男,1963年1月出生。曾任宝钢总厂运输部团委副书记、书记,宝钢总厂团委青技部部长、副书记、书记,宝钢热轧厂(部)党委副书记、书记,宝钢集团旅游产业整合筹备组组长,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党委书记,宝钢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宝钢集团安全管理专项督导组组长,中国宝武安全管理专项督导组组长,宝钢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宝钢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不锈钢有限公司、宝钢特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宝武吴淞园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中国宝武改革发展指导组组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25年12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或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自本人开始履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自本人开始履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自本人开始履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期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自本人开始履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严格督促企业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确保信息披露全程做到真实严谨、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内容完整,充分保障全体投资者可公平、便捷地获取公司公开相关信息。
(六)现场工作情况
自本人开始履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持续与公司管理层开展充分沟通、深度交流,全面了解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情况,涵盖业务运营、内控管理、财务管控以及各类重大事项的历史沿革与推进落地等关键内容,并主动分析行业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为后续精准履职夯实信息基础。履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调研、线上沟通等多种渠道,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经办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公司始终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人所需的经营资料,充分保障本人履职知情权,对本人提出的各类疑问均耐心细致予以答复,为本人依规履职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充足的支持与便利保障。本人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相关独立董事履职法律法规要求。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自本人开始履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自本人开始任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未发生需重点关注相关事项。本人履职以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为主,为后续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打下良好基础。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时间虽较短,但始终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岗位职责,严格恪守履职操守,主动深入摸清公司经营治理全貌,持续加强合规法规与履职专业知识学习。全程坚持独立、客观的履职原则,切实维护公司整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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