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0 16:07:03 股吧网页版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1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6-035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5 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 Zhang
Ning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以及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司将增加独立
董事 1 名,独立董事人数由 3 名调整为 4 名,董事会人数由 9 名调整为 10 名。同
时,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累积投票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陈志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选独立董事并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查同意,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基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确认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各董事角色如下:

执行董事:Zhang Ning、丁林、袁敏健、俞尧明、汤捷

非执行董事:李晓光

独立非执行董事:Zhang Yun、蒋昌建、冯耀岭、陈志峰

陈志峰的董事角色以其被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为前提。上述董事角色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查同意,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陈志峰被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部分调整。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陈志峰(主任委员)、Zhang Yun、冯耀岭。

除上述调整外,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选独立董事并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 A+H 双重上市监管环境下的特殊履职要求,对于常住香港的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 20 万港币/年,并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彤程新材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查同意,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