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作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封美霞女士、独立董事严宁荣先生、董事赵凤高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封美霞女士担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1、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3、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预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与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会议,沟通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经沟通认为,审计计划能够有效推进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同意按照该计划执行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审计团队保持充分沟通,并对其执行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行财务审计工作中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并重点关注了违规担保、控股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事项,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4、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
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认为其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规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