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泰禾智能
股票代码:603656.SH
信息披露义务人: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 2 号
一致行动人(一):葛苏徽
住所/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
一致行动人(二):王金诚
住所/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洞庭湖路******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集中竞价)
签署日期:2025 年 4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 12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4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5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后续计划 ...... 16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8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0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1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3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8
第十二节 相关声明 ...... 29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阳 指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光新能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 指 葛苏徽、王金诚
致行动人
泰禾智能、上市公司 指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泰禾智能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前次详式权益变动报 指 (www.sse.com.cn)就阳光新能源和许大红等泰禾智能股东签署
告书 股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事宜披露的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阳光电源 指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泰禾智能 12,169,400 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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