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0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3 - 2025/6/4 2025/6/4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4 月 11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183,375,35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271,765 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的股本基数为 180,103,593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9,005,179.65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1.94%,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271,765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l+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前的总股本为 183,375,358 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271,765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80,103,593 股。
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的基数计算)=(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80,103,593×0.0500)/183,375,358≈0.0491 元/股。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491)+0]÷(1+0)=前收盘价格-0.0491 元。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3 - 2025/6/4 2025/6/4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1)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许大红、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分红。
3.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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