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5
日、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顺造”)、自然人唐成及苏州瑞珑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公司将以现金形式向标的公司一次性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 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两年,在借款期限届满前以及标的公司满足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公司有权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协议约定的标的公司投前估值额由上述借款债权置换为标的公司的股权。若借款期限届满,公司未置换为股权的,则标的公司应按时连本带息偿还给公司,利率按借款额的 2.75%支付年息。
近日,公司与北京顺造、自然人唐成及苏州瑞珑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订了《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协议对方及标的公司、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拟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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