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鹏飞)
作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准时出席相关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赵鹏飞,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副教授。
1991 年 7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教于杭州煤炭学校;1999 年 9 月至今任教于浙江工
商大学,担任会计学副教授;2016 年 8 月至 2021 年 10 月担任浙江华达新型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0 月至 2022 年 9 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8 月至 2025 年 6 月担任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0 月担任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
今担任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1 月担任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担任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相关规则所要求的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我通过听取报告、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 2025 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会,本人均现场参
会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议案及材料,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涉及的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与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主要审议了聘任财务总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事项,我均出席了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议题,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议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同意票。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会计师沟通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经理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积极参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的年度审计沟通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现场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处理公司事务,多渠道关注公司信息,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前往公司了解生产经营情况,主动了解公司发展,运用自身在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基于独立立场和专业视角为公司提出建议,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2025 年本人主要通过出席股东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开展线下交流。
(七)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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