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1:03:12 股吧网页版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晋涛—届满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晋涛—届满离任)

作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勤勉地行使公司及全体股东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届满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及其他职务,现就 2025 年度任
期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晋涛,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2005 年 10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浙江工业大学讲师;2006 年 9 月至 2008 年 10 月,攻读美
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博士后;2008 年 11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浙江工业大学讲师、
副教授;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3 月,赴美国密歇根大学访问;2014 年 4 月至今,
任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教授;2015 年 12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杭州青杭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9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杭州应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20 年 12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嘉兴晟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5 月
至今,任杭州百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9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公司
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本人
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出席了 3 次股东大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出席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议案讨论,独立、审慎、客观地进行表决投票,对所议事项均表决同意,未提出过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均出席了上述会议。其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了苏州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等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结果以及回购注销等事项。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讨论及管理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外部审计会计师沟通情况

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本人多次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现场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主要通过电话或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了长效沟通。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或专访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公司会议议案、对外投资事项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