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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21:06:59 股吧网页版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戴宁)

本人作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在 2025 年任职期内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戴宁,195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1985 年 1 月
至 1987 年 8 月担任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93 年 10 月至 1994
年 12 月担任美国 CUNY 高科技中心博士后;1995 年 1 月至 1997 年 9 月担任复旦
大学物理系李政道实验室副教授、特邀研究员;1997 年 9 月至 2001 年 7 月担任
University of Oklahoma(美)合作研究;2001 年 7 月至 2024 年 2 月担任中科院上海
技术物理研究所研究员;2019 年 8 月至今担任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首席教授。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我通过听取报告、现场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以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公司 2 次董事会会议,
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参加了 1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上述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主要审议了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津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事项,我均出席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议题,履行了委员职责,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并投了同意票,认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出现需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现场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等形式对公司进行考察与了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本人也非常关注媒体、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主要通过出席股东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开展线下交流。

(六)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及时汇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涉及履职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最新监管规定文件和独立董事培训通知,董事会秘书也能够及时传达或安排。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对 2026 年将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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