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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21:21:10 股吧网页版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国华—届满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国华—届满离任)

作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凭借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周国华,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余姚市副食品公司秘书;余姚市供销合作联合社财会科科长;1998 年 8 月
至 2016 年 3 月,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1 年 11 月至今,任余
姚市新世纪红枫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4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宁波汇峰聚
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宁波汇峰新材
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宁波康强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22 年 8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金字火腿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总裁兼财务总监;2017 年 11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上海至纯洁净
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4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宁波中百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2022 年 3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金华金字火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3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巴玛发酵火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3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杭州巴玛发酵火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3 月至 2025 年 10 月,
任金字冷冻食品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4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宁波金
字火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9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
公司独立董事。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同时,通过听取报告、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外投资进展情况等,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具体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以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公司 8 次董事会会议,
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参加了 5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议案及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履行了审议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与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履职期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9 次,主要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决算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本人均出席了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议题,履行了委员职责,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主要审议了第四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履职期间,公司未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没有行使特别职权,没有提议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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