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6】第 0626 号
目录
内容 页次
鉴证报告 1-2
附件: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3-42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6】第 0626 号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规定,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7号)核准,公司
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开发行 68,297.9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682,979 手(6,829,790张),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 2019
年 6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2,979,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
关的费用人民币 8,214,108.90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74,764,891.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9】第003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本年余额: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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