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系 2013 年12 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 年
12 月 11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 号),2013 年 12 月 13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截至 2025 年末,中勤万信拥有合伙人 79 人、注册会计师 40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2 人。2025 年度中勤万信实现收入(未经审计)41,916.05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1,064.17 万元。2025 年度中勤万信服务上市公司 35家,挂牌公司 8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勤万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地完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年度会议
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且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8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勤
万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勤万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中勤万信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勤万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勤万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
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 2025 年外审审计计划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提供专业建议与指导。
(二)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会
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 2025 年外审审计进度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进度情况、重大审计事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会
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