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556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556 号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达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工作。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苏州科达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苏州科达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苏州科达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苏州科达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苏州科达管理层编制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苏州科达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游世秋
中国·南京
2026 年 4 月 27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范昭军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的规定,,现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58 号《关于核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1,60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516.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期限 6
年。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科达转债发行采取“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发行。科达转债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51,6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 1,011.38 万元(不
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588.6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011 号 《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名称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3 月 13 日
本次报告期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