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架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本次公司拟修订、制定、废止的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 制度名称 修订情 是否需要提
号 况 交股东会
1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是
2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3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4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5 《恒林椅业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 废止 否
6 《恒林椅业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废止 否
7 《恒林椅业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废止 否
注: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将公司名称由“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恒林椅业)变更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恒林椅业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已整合至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2025 年 8 月修订)中;《恒林椅业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 制度》已整合至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 年 8 月修订)中;《恒林椅 业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已整合至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 年 4 月修订)中。为避免制度重复与冗余,公司决定对上述三项制度予以废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 制度》本次修订内容如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章节条款 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七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第七条 - 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
出解任、解聘的建议。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章节条款 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1、全文删除“监事”表述,监事会功能由审计委员会承接。
全文 2、全文将“恒林椅业”调整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均不一一列示。
第六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
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 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
第六条 级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实行责任追 案,逐级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实
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二)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二)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三)责权利对等原则。 (三)责权利对等原则
第七条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 第七条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
发生重大差错的,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 发生重大差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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