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民元:男,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心钥师营商环境法治服务中心主任,曾任职于杭州出版学校、浙江雄镇律师事务所、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 6 次董事会,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张民元 6 6 0 0 2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在会议召开前,仔细审阅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内容涵盖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对外担保、修订公司章程与治理制度等多项与公司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相关的议案。在会议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各项议案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审议和分析,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战略决策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均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作为独立董事,深知肩负的责任,未来也将持续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为专门委员会的高效运作和公司的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时面对面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积极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并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规划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现场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业务发展等情况;常态化认真阅读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介机构研究成果、媒体报道等材料,对公司的经营动态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主动介绍公司的经营发展,认真解答本人提出的疑问。公司能够主动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指定董事会秘书
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为本人履行职责提
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证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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