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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7:58:32 股吧网页版
三祥新材: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
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1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
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
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
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
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连锋,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采,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周玉薇,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情况如下:

序 姓 处理处罚日 处理 实施

号 名 期 处罚 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类型

张 监管 福建 因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
1 采 2024-12-27 谈话 证监 审计事项,收到福建证监局对其采取监
局 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在 2025 年年度审计进场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出具了年度审计计划,明确了审计重点。

2、在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审计策略及审计进展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并汇报。年度审计工作较好的按照既定的审计计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完成了公司所有审计程序。

3、在人员配置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组成员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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