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隆达:业绩承诺方及担保方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南方财经网
南方财经7月3日电,康隆达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董爱华、李锦萍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30号)。2022年9月,康隆达与上述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康隆达以人民币21,200万元分别向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收购其所持有的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11.31%、6.36%的股权。天成管理、亿源锂承诺天成锂业在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内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000万元、20,000万元和21,000万元。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成锂业2022-2024年实际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3年承诺净利润目标。康隆达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出业绩补偿通知,并于2025年6月6日进行催告。截至目前,上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各方分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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