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衡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人员情况
截至 2025 年末,天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85 名、注册会计师 338 名,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 名。
(三)业务规模
天衡事务所 2025 年度业务收入 49,572.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 万元。2025 年度,天衡事务所为 9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2024 年度)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 8,338.18 万元,客
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总所和所有分所。2025 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为 2,182.91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符合相关监管法规要求,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诚信记录
天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
措施(警示函)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从业人员(涉及 31
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4 人)、监督管
理措施(警示函)10 次(涉及 20 人)、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涉及 11 人)和纪律
处分 3 次(涉及 6 人)。
二、2025 年年审项目情况
(一)执业人员情况及独立性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莉女士
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谦先生
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应镇魁先生
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已签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事务所及时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会计判断问题与专业技术支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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