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苏中一)作为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发展及经营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苏中一,于 195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财务专业,高级经济师。曾担任国务院发展中心宏观部咨询研究员,财政部办公厅主任科员、财政部信息处副处长、综合处处长,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部总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中嘉会计师事务所及北京中嘉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浩鲸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06 年 10 月至今,担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咨询师、管理咨询部主任;现任亿嘉和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
规定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履职期间,本人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会。针对董事会决策
的事项,本人均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和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它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 是否连续
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两次未亲 应参加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自参加会 股东会 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议 次数
苏中一 9 9 7 0 0 否 5 5
(二)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审议议案 11 项,并组织 6 次工
作沟通会;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议案 3 项;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议案 1 项。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并充分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审议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时积极参与讨论、发表意见。本人对专门委员会各次会议需表决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均符合法定程序。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召集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三)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交流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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