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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6 17:59:41 股吧网页版
五洲新春: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49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一)监管措施

1、2021年8月25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发出的口头警告,公司未在可转债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件前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直至最后1个交易日才予以披露,违反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2.1条等有关规定。

2、2021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2021〕79号),公司在2021年9月3日组织机构调研活动时将未在法定媒体披露且未经验证的业绩推测数据泄露给有关媒体,2021年9月8日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多处引用相关数据,公司股价持续异动,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3、2021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1〕0143号),公司在组织投资者调研期间将未在法定媒体披露且未经验证的目标推测提供给有关媒体,造成相关信息通过非法定渠道对外发布,信息披露存在不公平,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4条、第2.6条、第2.15条等有关规定。

4、2022年3月2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发出的口头警告,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提交限售股部分上市流通的公告,但未及时提交《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存在信息披露操作差错;公司在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之间9次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告导致开闸;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10日因前期公告披露内容有误,披露2020年年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更正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2.1条、第3.3.5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

5、2023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发出的口头警告,公司业绩说明会时发布的相关信息,未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实际情况,也未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1.5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7.1.1条、第7.1.4条等有关规定。

6、2024年6月15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发出的口头警告,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披露程序,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1.1条、6.3.6条、6.3.7条等有关规定。

7、2025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5〕29号),公司在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问题时,相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7.5.3条、第7.5.4条等有关规定。

8、2025年2月7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2号),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问题时,相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二)整改情况

对于上述监管措施所涉及的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公司董事会的全面部署下,相关人员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排查合规隐患、完善公告合稿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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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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