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卢生江,作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情况:
卢生江:男,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住权,管理
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6-2006 年在 TCL 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06-2009 年 2 月在TCL-罗格朗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9 年 3 月 2017
年 12 月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09 年 3 月-2018 年
12 月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裁。2023 年 6 月至今任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4 月至今担任深圳鼎智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3 月至今担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述职报告日,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 3 家。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二、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和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和 7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对董事会各项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议案投票情况 会次数
卢生江 9 9 0 0 否 均同意 6
报告期内,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在审议议案时,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均能够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股东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专业委员会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专业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主持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确认,对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审议《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定期报告及《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参与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关于 2025 年度高管薪酬》、《关于拟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 2026 年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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