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兴龙)
作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判断,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江兴龙,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现任集美大学水产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鳗鲡现代产业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福建省—东盟地区水产绿色养殖联合研发中心主任,国家鳗鲡产业科技创新联盟理事长,“一带一路”国家鳗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集美大学水域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主任。2024年8月26日至今,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9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会。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会议召开前,认真研究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知识,认真审议会议议案,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 情况
董事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江兴龙 9 9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类别 任职情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 2 2 0
提名委员会 委员 1 1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委员 1 1 0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委员。2025年,本人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主持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在表决过程中均投了同意票。本人勤勉尽责,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咨询,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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