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9:29:29 股吧网页版
天马科技:天马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新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汤新华)

作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汤新华,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1984年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福建农学院农业经济系会计助教,福建农业大学经贸学院会计与统计教研室副主任、主任、讲师、副教授,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教授,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任、MPAcc中心常务副主任;现任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福建省卫生经济学会副监事长、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咨询专家、福建省财政厅首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福建省会计人才库人才、福建省会计专家池专家,兼任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26日至今,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上述会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 情况

董事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汤新华 9 9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类别 任职情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7 7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2 2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委员 1 1 0

2025年度,本人共组织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总结等事项进行审议,促进科学决策,监督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