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6 年 4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1
第三章 业务操作原则......2
第四章 业务操作流程......4
第五章 风险管理......5
第六章 账务处理......7
第七章 保密制度......7
第八章 应急处理预案控制制度......7
第九章 违规责任......8
第十章 信息披露......8
第十一章 档案管理......8
第十二章 附则......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加强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交易风险,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
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
(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期货领导小组作为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公司期货
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董事长为组长,执行总裁为常务副组长;成员包括采购总监、财务总监和期货部负责人。期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制订套期保值业务工作思路;审批授权范围内的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核准交易决策;对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重大事项等。
第五条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责任部门:
(一)公司期货部:期货部为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部门,期货部根据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的具体业务操作。具体职责为:
1、承担公司期货业务日常管理职能;
2、会同公司采购中心和财务中心等部门制订、调整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交易计划、操作方案等,并报期货领导小组审批;
3、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管理和交易风险控制;
4、根据公司期货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落实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5、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现货采购业务事项的日常衔接;
6、负责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信息的收集和趋势分析,及时提出套期保值业务和现货采购业务建议;
7、负责向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以及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情况;
8、根据期货市场变化情况,及时提出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调整建议;
9、完成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划拨和会计结算。
(三)公司审计中心: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监督,对公司期货业务合规方面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向期货领导小组报告。
(四)公司证券部:根据相关制度要求,负责拟定套期保值相关议案,根据相应审批权限将议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事项。
第三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六条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二)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统一安排和授权,任何分子公司不得未经期货领导小组审批而自行开展期货业务。
第七条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期
货品种,期货交易的数量应综合考虑现货库存、未执行购销合同及未来购销预期等因素,在进行跨品种套期保值时应充分考虑品种间的相关性。
第八条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交易活动:
(一)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二)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的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三)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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