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46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
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8 月 27 日,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情况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同步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对比表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 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
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
表人。 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新增条款 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
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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