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2
审计委员会
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审计机构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监督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已超过规定年限,公司 2024 年度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 8 月 19 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邀请招标方式组织开展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工作。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根据评标结果建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计划,并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与年
审会计师就公司 2024 年审计工作安排、目前审计工作进展、初步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认为,按审计计划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保证足够的人力
和时间,按时完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审计计划中的审计策略恰当,关键审计事项完备,我们同意按照此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
告初稿。审计委员会仔细审阅审计初稿,并于 2025 年 3 月 3 日通过现场结合视
频会议形式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
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经过恰当的审计程序出具了审计报告初稿,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发表了明确的审计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建议均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同意审计报告初稿,并敦促年审注册会计师进一步复核后在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5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开展 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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