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1 19:59:43 股吧网页版
奇精机械: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2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规定年限,因此公司 2024 年度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
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奇精机械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
律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6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纪律处分 3 次、自律处分 1 次。

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针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组成共计 11 人的项目组,其中:

项目合伙人:齐利平女士,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常润股份(603201)、晶方科技(603005)、金种子酒(60019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宛云龙先生,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雪祺电气(001387)、喜悦智行(30119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张池先生,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常润股份(603201)、森泰股份(301429)、八方股份(60348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女士,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铜陵有色 ( 000630)、铜冠铜箔(301217)、富森美(00281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