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2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 悦)
作为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年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曹悦先生历任浙江省政府联络办法制处主任科员,浙江省司法厅主任科员,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护童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浙江律师进修学院监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浙江律师进修学院副院长,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已按要求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其中通讯会议 10 次,现场结合
视频方式 1 次,现场会议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对本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 2024年度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
临时股东大会 2 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本人因工作原因请假,其余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
2024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
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的相应职责。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重新制定完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2024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应职责。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关联交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时了解内审工作动态及成效,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在公司年度审计、审计机构评价及选聘、内审工
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本人与审计机构在进场前后进行沟通,了解 2023
年度审计计划,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听取年审会计师的汇报,掌握审计工作进展;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初稿进行沟通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保持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以及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积极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回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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