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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8:58:03 股吧网页版
今创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庆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2024年度,本人作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历

本人史庆兰,于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常州市皮革机械总厂出纳;常州市常春经济发展中心主办会计;常州市信力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江苏智思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3月至今,任常州金石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常州鑫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不属于下列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5次,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数 议

5 5 2 0 0 否 0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期间,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详细阅读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并作出独立的思考和分析;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从多方位关注、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有力地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和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经核查确认所有议案审议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对会议审议的所有决议均予以赞成,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召集召开并亲自出席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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