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4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2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6 年 5 月 3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
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谨慎论证,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该方案以下事项: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证监会、上交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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