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4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 22 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10,000 万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10 元/股(含 31.10 元/股);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首次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自 2025 年 4 月
16 日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书面问询,除公司股东谢秉政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了减持计划(该减持计划已于 2025 年 6 月届满)外,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回复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其后续拟在此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部分人员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或授予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新民先
生《关于提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吕新民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1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4 月 16 日~2026 年 4 月 15 日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4/10,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新民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1.1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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