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 22 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数超过总股本 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17,由董事长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4 月 16 日~2026 年 4 月 15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19.42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148%
累计已回购金额 3,888.266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2.20元/股~21.9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10 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关于提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吕新民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含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50 元/股(含 20.50 元/股),回
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和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5-018)。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5 年 7 月 8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日)起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0.5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20.35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0.35 元/股调整至人民
币 31.1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
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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