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冠新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永冠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3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
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7,0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770 万张,发
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期限 6 年,其基本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8 月 3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77,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697.53
二、募集资金净额 76,302.47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51,212.14
以前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76
本年度使用金额 27,256.46
暂时补流金额 -
现金管理金额 -
本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77
加: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及现 1,941.73
金管理投资收益
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 225.92
管理投资收益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就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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