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6,984.7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7.57万元,合计人民币17,012.29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9号),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7,199,77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6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390,093.9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152,791.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22,237,302.60 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5)00023号),经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
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5年6月4日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6月11日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四川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西南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60,000.00 17,5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5,239.01
合 计 67,500.00 22,739.01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金额 22,964.8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 本次拟以募集资金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