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4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09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30 - 2025/7/1 2025/7/1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6 月 9 日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
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289,699,061股,扣除回购专户 1,882,800 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 287,816,261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9 元(含税),本次将派发现金红利 25,903,463.49元(含税)。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处理依据及计算公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本次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根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 2024 年年度无送股和转增分配,
因此公司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中每股现金红利情况,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0.09 元/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87,816,261×0.09)÷289,699,061≈0.0894 元/股
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894)÷(1+0)=(前收盘价格-0.0894)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30 - 2025/7/1 2025/7/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
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股东周晓南、周晓东、白秋美、周锦涵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0.09 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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