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俞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俞昊作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俞昊,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证,硕士研究生,执业律师。2013 年至今任职于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现担任合伙人。持有律师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2023 年1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2 次,股东会 4 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
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会情
事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席次 参加次 席次 次 亲自参加会 会的次
俞昊 12 12 10 0 0 否 4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报告期内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对股权激励相关实施事项进行审查,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查,切实充分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 2025 年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专门委员会类 报告期内召开 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名 别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薪酬与考核委 5 5 5 0 0
俞昊 员会
审计委员会 4 4 4 0 0
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二)会前准备与履职过程
1、会前充分研读材料
每次会议前,均认真审阅公司送达的会议通知、议案文本、财务数据、可行性分析、法律文件、中介机构意见等全套材料,对议案合规性、数据真实性、程序完备性进行逐项核查,梳理风险要点与关注事项,形成明确审议意见。
2、会中充分发表意见
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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