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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晶华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和《上
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 2025 年度(报告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轶群先生、俞昊先生、董事丁冀平先生担任,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马轶群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2025 年度,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以现场、
通讯或书面传签方式出席会议。全体委员勤勉尽责,对所审议事项均充分发表意
见,表决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如下:

日期 届次 审议议案 审议结果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2025年4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所有议案均全
22 日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票通过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

2025年4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所有议案均全
28 日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票通过

2025年8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所有议案均全
8 日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摘要的议案》 票通过

2025 年 10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所有议案均全
月 28 日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票通过

三、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职责: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
衡”)开展了多次沟通交流,协商确定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审慎
研讨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方案,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推进
工作进度,保障年度审计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完成。天衡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
业道德,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与良好的执业素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与稳定性,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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