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30 15:39:40 股吧网页版
晶华新材:晶华新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

目录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议题:
1、《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4、《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以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听取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以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 13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 6 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晓南先生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13:00-13:30)
二、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三、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4、《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以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听取公司《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以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
五、股东发言和提问
六、推选计票和监票人员
七、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现场会议结束
十一、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在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内容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 年,全球经济处于周期性调整与结构性变革交织的复杂格局,整体呈现温和复苏但增长分化的态势,全球经济增速维持在 2.8%左右,发达经济体增速放缓,贸易保护主义仍存,地缘政治风险与宏观政策不确定性交织,供应链向近岸化、区域化转型,给全球产业发展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国内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作为“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壮大,半导体、存储等核心战略领域迎来政策与需求双重红利,内需潜力不断释放,同时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立足新材料核心主业,紧扣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响应国家“双碳”、高端制造、国产化替代等战略导向,精准布局国家战略相关行业,依托公司在电子级胶粘、光学胶膜等领域的技术积累,精准对接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面板显示、动力和储能电池、具身智能新材料等下游高增长赛道,聚焦各领域实际应用需求,落地适配性强的胶粘及配套产品,具体应用方向包括:

消费电子领域,聚焦智能终端设备的屏幕贴合、元器件固定、电磁屏蔽及制程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